关于下发辽宁省实验学校2009-2010学年度寒假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学校校历的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学生、教职工寒假放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学生:1月18日—2月28日放假。1—6年级2月23日返校,7—9年级2月26日返校。3月1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1月21日—2月21日放假。2月22日8:30上班。
中层以上干部:1月21日、22日8:30上班。1月23日起假。
综合部门人员:2月21日9:00上班。
中层以上干部、学年组长、教研组长:2月22日上午在迎宾室开会。
寒假期间,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做好带班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卫生防疫工作,做好防控流感工作。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各项接待、记录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0-01-14 16: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