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学校关于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预防甲型H1N1流感,暑期外出学生必须提前一周返家,在家观察一周。全校学生由家长填写好学生《开学前一周体温测试登记表》此表开学报到时交班主任。
开学前一周体温测试登记表
学生姓名: 年龄: 性别: 班级:
暑假期间外出地:
有无发热、咳嗽、咽痛等感冒症状:
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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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 |
中午 |
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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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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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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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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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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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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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辽宁省实验学校保健室
注明:有流感症状或体温37.5C以上,应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
发布时间:2009-08-27 14: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