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学校关于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预防甲型H1N1流感,暑期外出学生必须提前一周返家,在家观察一周。全校学生由家长填写好学生《开学前一周体温测试登记表》此表开学报到时交班主任。

开学前一周体温测试登记表

学生姓名:         年龄:         性别:          班级:

暑假期间外出地:

有无发热、咳嗽、咽痛等感冒症状:

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

早上

中午

晚上

827体温

828体温

829体温

830体温

831体温

家长签字:

    

辽宁省实验学校保健室

注明:有流感症状或体温37.5C以上,应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

发布时间:2009-08-27 14: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