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对卫生防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学部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通知精神(附件),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扎实落实此项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各学部要加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总务处、卫生室要对师生饮食安全工作加强管理。
3、各学部、卫生室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防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专项宣传教育。
4、学校近期组织一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排查食堂、学校自备水源等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以消除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的卫生隐患。
5、学校要求学生尽量不要到小饭桌吃饭。学部对到小饭桌吃饭的学生认真进行调查,及时与家长沟通,确保家长、学校全面了解在小饭桌吃饭的学生情况。
6、及时完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及中小学晨检制度,并认真检查学校的以上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7、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并在整改之后进行复查。
8、学部教育学生尽量不要到小卖部、小商贩那里买东西。学校安检部门将对周围小卖部、小商贩等进行了解,并与综合执法部门联系进行清理。
辽宁省实验学校
200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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