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学校对严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紧急通知(附件)精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扎实落实此项工作。
2、严格门卫制度,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严格登记和证件查验,严防不法人员混进校园,伺机作案。
3、建立校园安全巡视工作制度。由办公室牵头,组成由办公室、总务处、学部教师组成的校园安全巡视工作小组,负责早入校、晚放学及午休、课间的安全巡视工作,安全员不定时在校园内进行巡视、排查、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种治安隐患。
4、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建议学部与法制校长联系进行一次遵纪守法教育讲座。德育主任、班主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学生的行为倾向,力争将不健康思想和不良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办公室要配合学部通过法制教育讲座、网络法制教育资料片、专题法制教育活动等形式,使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卫能力。
6、学部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家校联系,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及学生成长环境的各类因素,学校与家庭共同对学生实施教育。切实加强校外期间对学生的管理和控制。
辽宁省实验学校
200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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