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区中小学法制教育与安全教育工作,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法制、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市教育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就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月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市学校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有关要求,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法制与安全素质。
二、活动目的
1、通过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帮助学生识别违法行为与合法行为。
2、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掌握火灾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自律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引导学生树立社会公民意识,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中,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活动主题
学习“两法一例”,争做懂法守法小公民。
四、活动内容
五项主体活动:
1、利用升旗仪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向全体学生广泛宣传懂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容易发生违法现象的行为进行深入剖析,要讲清违法与合法的区别,让每一名学生充分认识到违法的危害和后果。
2、举办法制教育主题板报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以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等有关内容,通过有效的宣传媒介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学生认识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尤其要针对学生身边易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有的放矢的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
3、举办灵活多样、形式新颖的法制教育活动。可采取参观、讲座、观摩、看电影、模拟法庭等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直观教育。活动要做好计划,认真组织,活动要具有较强的教育性和实效性。具体活动形式和内容自行确定。
4、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学习活动。市里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印,同时购置一批中小学法制教育宣传光盘,均免费下发到区、县(市),由各学校通过学习和观看等方式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活动要有计划,突出实效性。
5、开展“从身边做起,争做懂法守法小公民”征文评选活动。在广泛宣传和学习的基础上,在中小学开展“从身边做起,争做懂法守法小公民”征文评选活动。要求学生在认真观察身边小事的基础上,对照学习心得,查找自身差距,或劝告、或警戒、或讽喻,弘扬遵纪守法,贬斥违纪违法。要求各学校在10月29日前上报两篇,最后我区将择优20篇上报到市里。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起来,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全面发动。要有具体的实施计划,并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到职责清晰,计划周密,确保《方案》的各项内容全部落实。
2、重在抓实,突出成效。
要认真围绕主体活动开展工作,各项活动要做到组织严密,安排合理,重在参与,突出成效。通过开展有效活动,要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法制意识,提高自身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让每个学生都有所收获。
3、及时宣传,总结提高。
要依托此次活动月的重点活动,加强对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活动月期间,要在开展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地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尤其是要对本单位开展的富有特色的活动,应给予重点关注,并适时进行宣传。对法制教育工作的一些先进做法和经验,也要及时总结上报,以便普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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